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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二选一。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可以到苏州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参考法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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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以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当选择用人单位登记,登记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管辖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管辖地申请劳动仲裁。其余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不服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上规定,不服劳动仲裁案件在没有特别法律规定时,一般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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