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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共同财产出借给另外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的个人事务,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可以...
若是该人单方借款后,直接出走的话还好证明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支付,若是借款后一段时间才走的,那就不好证明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了;在离婚协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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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共同财产出借给另外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的个人事务,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2、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这种情形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①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②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③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④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和你丈夫签订的这个协议就属于这条所说的借款协议,应当是有效的,你们现在要离婚,那么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提交这个协议,法官会在分割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时考虑这个因素。
有借款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因购买车辆,向______(身份证号:),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元,借期陆个月,月利率2%,于贰零壹捌年拾叁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该借款若借款人不如期还款,视为违约,应支付出借人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到期未还清,愿承担____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并经双方约定,该借款发生纠纷时由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立此为据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借人:身份证号: 借款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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