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合法性 第一,对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减刑符合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一、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合法性 第一,对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减刑符合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可以申请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
1、判死刑,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我而言判了死刑还剥夺政治权利吗,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必要的,因为政治权利中包括了出版权等,如果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其亲属还是可以帮死刑犯出版作品,但剥夺后,此种权利受限制。 2、可以这样说,但表达上存在问题,我们通常说立即执行的时候,是以死缓相对应的说法,并不会像你一样把概念扩大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634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