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
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行政诉讼案撤诉后能再次起诉,但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会同意,诉讼结束。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要对原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违法的判决”即可。原告如果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仍旧不服可以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新的诉讼,请求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