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免于刑事处罚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法定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
免于刑事处罚是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法定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不同的是,“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十九条)。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八条)。 8、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9、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它与不予处罚的规定有本质的区别。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不构成行政处罚意义的违法,本不应该处罚而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情况;而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已构成行政违法而只是由于考虑到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情节显著轻微等,不再科处行政处罚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141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