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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门针对此条的司法解释,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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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提出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让你自己辞职的目的就在于这样可以免于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不要自主辞职; 如果与公司发生较大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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