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的开展。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由依法成立的国防基金组织或者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依法管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法,制定本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8人已浏览
941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2,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