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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办理的流程主要有以下五步: 第一,在办理产权证前,购房者要自行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在房...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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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是: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房产管理部门给予收据,按照收据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款;纳税后出具纳税证明,领取房屋产权证明。
1、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产权证进件);领取新的产权证(产权证出件); 2、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需买卖双方同时到房管局办理,如卖方产权人已婚,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场; 3、公司专职人员协买卖双方将过户资料交由房管局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资料; 4、买卖双方按房管局规定的缴税时间缴纳相关税费(各区缴纳税费的时间略有不同);过户具体费用的计算依据为评估价和成交价取高值; 5、凭客户税费缴纳票据,领取《交易收件单》; 6、房产证进件后,遵照各区房产局规定的时间节点,由过户人员预约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到房管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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