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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
当企业之间存在三角债时,最可怕的是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甚至欠款企业破产,而应付款不得不付,为此,应尽量将好的企业的应付款与差的企业的应收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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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之前没有会计记录,这种情况,在做分录的时候,计入【其他收入】 摘要中注明款项因由。 希望您们对这个回答满意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169875的执行费用应该是2448元。 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 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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