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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知;用人单...
根据你的问题分析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员工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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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劳动纠纷,要求员工先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在索赔主要是因为工伤赔偿项目中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才可以领取,在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是无法获得此两项赔偿费用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非两种途径: 一、公司辞退员工。就是公司给员工发通知或者公告,告知某某员工,你因某事犯了公司某条规定,根据规定解除与你的合同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是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因失职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所谓“严重违反”和“重大损失”,都必须是在企业的成文且公开发布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的,即企业的制度里必须有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多大的损失属于“重大损失”,犯了就要解除合同;而且企业还要拿出员工在之前知晓这项规定的证据)。 而且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有很多项规定,符合这些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企业不按法律规定要求,不提出什么理由,或者提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把人辞退了,那么属于违法行为,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二、员工辞职 就是员工写辞职书给企业,表面自己要辞职。根据辞职理由分为两种 1、一种是说因为企业里存在一些什么什么事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是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我要辞职,这种情况公司要给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给予的权力) 2、另一种就是在辞职书里写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这种情况企业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了。很多情况下,公司对员工说,你犯了某某错误,或给员工很大压力,要求员工个人写辞职,这实际是一种讹诈,企图逃避企业的责任。但是员工一旦真的写了个人原因辞职,那就真的拿不到任何补偿了,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切记。
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非经劳动者同意,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4、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可以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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