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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
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根据双方自愿协议确定,但是还是不能超过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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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民法典》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
贷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约定:1。在私人贷款合同中,当事人应允许逾期还款约定的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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