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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认可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领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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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与初次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是一样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如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有分歧的,可以起诉离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补办结婚证与初次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是一样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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