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
营业外收入也是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是要计算的。 1.如果销售的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取得的收入,凡是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应全额在我国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若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申报纳税。一般情况下,上述咨询业务中,凡以中国境内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其划分为中国境内业务收入,不应低于总收入的60%。
如果该公司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是自产农产品,则可以免征增值税,依据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那么以增值税税款为计算依据的城建、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也就为零了,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看从事哪种行业,分别享受减半或者免征的优惠,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三、各项收入纳税情况具体如下: 1、营业外收入中列支的盘盈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处置设备类固定资产收入:对于企业处置设备类固定资产收入需要按照营业税条例中第一条的“销售不动产”进行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3、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该项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4、债务重组净收益:该项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5、政府补助净收益:该项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净收益:对于净收益部分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对于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行为,如果贵企业对外交换时涉及到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换出则需要按上述规定分别按“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进行缴纳营业税,税率均为5%。 上述几种情形的收益均应并入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中计算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