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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侵犯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也剥夺了孩子的亲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如果剥夺了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是不合法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阻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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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离婚后不能带走孩子。严格意义上说,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视抚养权归属而定,若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离婚之后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子女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有监护权的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绝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子女返还监护权。对方带走子女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执行子女的个人和探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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