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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关于专利年费缴纳方式,望采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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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专利年费清单如下: 1.发明专利 1-3年900 4-6年1200 7-9年2000 10-12年4000 13-15年6000 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 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9-10年2000 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9-10年2000
一、专利费用的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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