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处二年以下或者。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
孩子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时孩子不到2岁的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很小,需要女性的照顾。因此,法律规定离婚的孩子一般和女性一起生活。第二,如果孩子两岁以上不到十岁,法院应该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看孩子和哪个一起生活,有利于身心健康和成长。三是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儿童跟随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儿童的个人意愿。第四,特别补充说明:儿童抚养关系可以改变,儿童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双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发生很大变化。因此,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律允许离婚夫妇通过协商或诉讼改变与孩子的抚养关系。
离婚小孩交给法院判,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然后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