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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包含以下: 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涉及身份关系的; ③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部分是对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细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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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包含以下: 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涉及身份关系的; ③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④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⑤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7条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下列情形下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如对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综上所述,当证据材料涉及到国家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时候,当事人及代理人无法完成收集的时候,要通过提交申请的形式请求法院协助调查证据。这里有一个时效要特别注意,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应该不能晚于举证期限到期前七天。
1、诉讼证据调查的流程有: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2、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3、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4、庭前证据交换: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 5、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展开,抓住关键进行答辩和反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4)、当事人的追加。 6、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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