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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赔偿责任怎么分?

2021-09-28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由于物业在高空坠物事件中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故而若将案件交由其来审理,将会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危害,具体物业处理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以上整理的信息,已经详细回答,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若对方不愿意支付经济赔偿金,则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相关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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