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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或者几十年后缴纳,所以成立公司时认缴了巨额注册资本。一百万,一千...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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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虽然注册资本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但认缴制并不等于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担注册资本对应的责任。只认不缴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避免风险。
不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虽然注册资本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但认缴制并不等于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担注册资本对应的责任。只认不缴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避免风险。
所谓认缴制指的是,比如,我打算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但是我现在没有100万元,那么我可以承诺我将在十年之内将100万元实际缴清,那么现在的这种没有缴清的状态就叫做认缴。而如果你现在有100万元可以交纳,那么实际缴纳为100万元就叫做实缴。于是很多投机的人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他会想,既然法律这样规定,那我就随意夸大我的注册资本就好了,比如我打算注册一个亿,然后我承诺我100年之内交清,可是天都知道我活不到100岁,到时候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了,等于永远不用交上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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