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交通事故全责的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全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一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没有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先由当事人在公安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比较严重的,由公安收集相关证据,再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