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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在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是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诈骗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也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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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1、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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