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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进行清偿。 2.“第三人...
1.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进行清偿。 2.“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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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反担保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是指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保证,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拟订个人反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因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个人反担保合同时,需格外留意,尽可能帮忙,这样做起事来更有保障。
反担保合同如下: 借款人:担保人:反担保人: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委托保证合同”是债务人委托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所签订的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保证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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