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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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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总结:抵押房产的买卖属于无效买卖,抵押房产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房屋被查封后由法院组织拍卖,拍卖的钱优先受偿抵押房产的债权人,如果是还是还贷的,则顺位受偿为:银行、债权人、有剩的钱才会给债务人(即房产的原业主)。延伸理解:如果抵押房产是欺瞒下卖给新业主的,则新业主也可以向原业主提出违约赔偿。但即使签订购房合同,该合同都会被法院撤销。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明;(4)房地产界面、空间界面、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材料。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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