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差等同于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如果劳动者同意加班,则:如遇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属于加班,应给双倍工资;如遇法定假日,属于...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二)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在企业双休日出差还算加班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
劳动者在出差的途中、上下班的途中以及为工作进行的准备和收尾时间,并非用人单位安排其工作的时间,且该段时间内劳动者并没有从事具体的工作内容,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出勤或加班。 但如果在出差的路途中出现相关的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仅包括职工从事具体工作任务的时间和空间,而且应当包括职工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受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一切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