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
合肥晚报讯3月10日,肥西县山南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订婚期间女方收受男方大笔彩礼,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离婚案。在法官的主持下,男女双方达成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视情况而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登记时间短且没有共同生活,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议离婚,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您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您作为原告起诉,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地)法院起诉,不要求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对于彩礼,由于您与对方结婚并有过共同居住生活,彩礼一般即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退回彩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