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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支付了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保险支付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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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直接和公司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和各项补助,如交通费、护理费什么的。公司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之后,你要请公司给你开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凭证并加盖财务公章,然后到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网站下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表,填写好后,到公司加盖公章并签字再拿你的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等资料,到劳动局工伤理赔窗口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你们公司不配合,你就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之后双方在仲裁委员的调解下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就上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最后法院通知你怎么领取赔偿金。
在工伤赔偿标准中,相信您所问的应该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步骤如下:一、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仲裁委,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确定举证期;之后,并且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进行起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补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支付,分别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对工伤职工因为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影响今后就业的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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