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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有追偿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
法律分析 连带责任人,当然享有追偿权。法律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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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期限是一般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根据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如下: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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