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体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符合...
1、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由此得知,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完成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相关技术领域上的规范,当初设计文件的时候预想达到的标准等多方面的一种综合性的要求。直白一点说,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是首先来保证它的安全性,其次,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建设工程才允许投入建设的,有很多的烂尾工程实际上在修建的时候就是表面上看见非常的富丽堂皇,但是质量根本经不起推敲。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样本数量不符合验收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质量缺陷应重新施工;一般的质量缺陷可通过返修或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则应认为该检批合格。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以通过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时,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这种方法不能作为降低质量要求、变相通过验收的一种出路。 (5)经返修或加同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检验报告可用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根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为具体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 10、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680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