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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经济状况不允许,你可以向对方说明情况,不再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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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第 一、交通事故必须要属于强制险保险责任。 第 二、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 第 三、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支付的通知书。 第 四、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抢救费用交强险垫付的条件: 1、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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