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价格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提供定价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就商品和服务使用下列价格手段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三)无正当理由设定过高的销售价格或者过低的购买价格,变相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无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五)交易时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使用价格手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前款所称市场支配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价格信息引导和应急机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人已浏览
1,503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1,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