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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是强制措施的适用,根据逮捕适用条件,在各个阶段均可。具体需要了解详细案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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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采取各种手段调查取证,最终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侦查机关认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此,如果你个人认为证据充分,应当批捕,而由于各种原因检察院不批捕,你可以向监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提出申诉;同时,你可自行收集证据,在公安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条件下,向法院提起自诉。
拘留期间还没有调查清楚,可以转逮捕的,我手上一个案子,就侦查都快半年了,关键是看公安有没有问出有价值的东西. 第六十九条(3+4+30=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批捕后也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可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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