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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如果政府程序不合法就强行征收肯定是不可以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之内全额予以支付,在征地拆迁补偿未落实的情况下,更不能进行强制拆迁。
从实体规定上是不可以的。 但是,你可以对该通知提起法定程序,使该通知不生效,然后利用这一段时间,再想别的解决办法(缓兵之计)。 只能这样了,可以提起复议、一审、二审整个程序走完了需要一定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多了解一下你们当地的一些地方性规定是否有对你有利的,记得国家去年有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我也留意帮你查一下。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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