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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三种形式(经济法概论)

2022-10-25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其中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参考文献:lw_view.spid=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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