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第一次诉讼离婚,基本上不会。如果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你不去,那基本上就判离婚了...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对方不出庭的话,对于判决的结果影响不大,就算是有影响也是影响对方,并不会影响到已经出庭审理的当事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2次起诉离婚当事人也需要到场,第2次起诉离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可以缺席判决;有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 当事人不出庭也没委托代理人开庭时不出庭,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撤诉。 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有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原告本人需要亲自到庭的,不到庭可能对该方不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原告方及代理人均不到庭则按撤诉处理,除非很特殊的原因比如重病等,原告是必须出庭的。如果担心人身安全,可以与法院联系,审理安排法警到庭维持秩序。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