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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
一、申请条件农村低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口,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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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申请资料:(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家庭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书(销售农副产品收入票据等)(4)夫妇为外务省市或外区县户籍的,应提供结婚证明书和户籍证明书,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籍证明书(5)家庭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明书,重残疾人应提供区县残疾组织发行的重残疾证明书(6)夫妇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明书或离婚判决书,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7)外务劳动者必须提供收入证明书。
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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