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证据证明是施工方破坏的,是必须赔偿的。...
将拆迁明确约定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压线下面树木被毁,需要按市场价进行赔偿。如果是先有的树木后架设的高压线,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树木应该移栽,但政府电力部门应该给以适当赔偿,不应该采取强制措施。高压特别是涉及国家重大输变电项目的,通常在架设电线的时候,已经取得土地使用的相关权利,如果自己没有任何产权的情况下,电力部门是可以将造成障碍的树木砍伐,通常是不需要补偿的。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越珍贵的树木赔偿越高,当然要看当地土壤适不适合种植,没成活率就没有赔偿。还有每个地方的珍稀果木品种也不一样。重庆的规定如下:《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天然野生杂丛。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8年1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 (二)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 供电营业规则 第五十条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的费用;如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在先,供电设施建设在后,由供电设施建设单位负担建筑物、构筑物的迁移所需的费用;不能确定建设的先后者,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5人已浏览
3,288人已浏览
902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