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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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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所以实践中,首先需要区分哪部分财产属于彩礼范畴,只有赠与的礼物是为了证明婚约的成立才能称为彩礼,不能把一方亲属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都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求返还判定是否是为了婚约的成立而赠送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举证责任应当由主张一方承担,但是判定是否完成举证义务可以参照当地风俗习惯、居民生活水平判断。如果彩礼双方已经花销,不存在分割问题如果已经转化为个人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如果转化为婚后购买的其他物品,需要证明出资系彩礼钱,要求按贡献多分。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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