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
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祖父母没有探视权,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婚姻法》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后,父母可以就子女的探视权达成协议,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依法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