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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股权代持协议出让股份?

2024-12-23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可以出让股份呢?答案是肯定的。隐名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显名股东。 但是,在进行股份转让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风险。其中包括: 1. 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 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防范措施:隐名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2. 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 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防范措施:实际为无权处分行为,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但第三人善意(善意的条件:是否知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依据代持协议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主张侵权。 一、先通过确权之诉确立其对公司享有权利,再转让其股权。 二、先由显名股东转让其股权给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取得股东资格。 在签订代持协议时,隐名股东应当注意相关条款的完善,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也存在法律风险。其中包括: 3. 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法律后果:转让方风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违背该规定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防范措施:转让方应待条件成就后再转让其所持股份,且该转让不能违背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4. 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法律后果:受让方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可能因为违背强行性法律的规定而无效,如果受让方未作谨慎调查将遭受损失。 防范措施: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谨慎考察其股份变动情况及任职情况,且还需考察公司章程。 5. 根据《公司法》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因此,在进行股份转让时,需要遵守上述法律规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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