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有房产证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
1、有房产证后,带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籍许可证;然后带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的证明。2、将完成的证明带到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外籍迁入:可持如下证明材料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一、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第二、购房者本人的《》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第三、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四、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原件及复印件;第五、配偶随迁的,需《》原件及复印件。
1、携带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前往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2、出示相关材料,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 3、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 4、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由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因此,即使你们准备到你的家乡湖北去办理结婚登记,也必须同时出示户口簿及身份证,否则是不可能被受理的。 你应该先到户口所在地湖北补办新的身份证(若时间紧可以先补办临时身份证)然后与老婆一起持各自的户口簿与身份证,共同到你湖北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746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