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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正常在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特殊情况,可以延迟,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作出终审结果,如特殊情况,经髙级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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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中列出的当事人,或者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其他原因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原因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2、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并根据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数量提交复印件;(二)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不限于当事人不服的部分。行政诉讼第二审案件中人民法院进行的是双重性审查。主要是对一审法院的裁判进行审查,但归根结底涉及到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必须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上诉请求和理由)的限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不服一审判决行政上诉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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