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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010-和电子信箱:cyjb@spp.gov.c,以接受新闻...
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010- 68650486 ; 010 - 65252000 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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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有超期羁押的行为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举报和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部门进行投诉。
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投诉。超期羁押投诉部门是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或者说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部门进行投诉即可。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法律上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到期之后案件不能终结的,司法机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不能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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