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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孕后医院做清宫术,二次都没做干净,医生是否要负责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医院负有赔偿责任。其理由是,清宫术不是在直视的条件下,有可能...
1、视情况而定 2、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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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大出血致切除子宫,医院不是必须承担责任。关键看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即在产妇出血后,医院的处理措施是否及时、得当、到位?是否穷尽所有手段仍无法控制出血?如确实是这样,医院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故请你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确有过错,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不要贸然起诉或申请鉴定,以免对你不利或加重负担,如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出生前胎心70已经是重度缺氧的后期了。孩子胎心低于120次就已经危险,不知道医院如何做的产前检测! 立即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 重要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要通过医调委调解! 解决途径:直接和医院协商或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我专打医疗损害侵权官司,如有意向需要我代理案件可将全部病历; 复印后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属于医疗事故的,建议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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