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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后原来的公章立即无效,用新的公章...
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 一些公司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想要将营业执照转让出去。那么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其实,从法理上来说,工商局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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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从新的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旧公章就作废了。根据惯例,公司应当出具启用新公章的文件,附带新旧公章的印模,发给有关业务单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名称变更或公章变更,并不影响公司权利义务的存续,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权利义务,更名后继续合法存续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可以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变更属于公司的自治范畴,但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变更公司名称的规定,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也就是说,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公司名称在经核准登记注册一年后,即可予以变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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