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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目前,针对广大产权人在申请房产登记时,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该如何办理委托的问题,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做出了相关解释。...
①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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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2、因此,房产证应该在买房后30日内进行办理。 3、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4、根据以上办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办结(补充材料的工作日顺延)。 5、商品房的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 6、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二、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是指未来能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三、连续在居住地就读6个月以上。
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 开发商已经对该房产进行了初始登记; (二)已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 (3)已领取相关文件和测绘图表; (四)已缴纳各类税费和公共的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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