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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是: 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自己申请或是委托机构。 2.准备资料。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
注册公司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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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最新的本地公司注册流程: 1、建筑业企业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核定的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筑业经营活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出设立建筑业企业法人资格申请时,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及劳务分包序列注册资本(金)的规定,对申请企业分序列进行登记,经营范围分别核定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并注明“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专业承包序列项目,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不得经营其他序列项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受理企业法人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并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所设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者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为规范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管理,已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应于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重新审核就位,持新的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其经营范围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核定。 5、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建筑业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 6、本通知规定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按原有规定执行。
注册公司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1、公司内部决策首先,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制定减资计划。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计划。然后,股东大会将行使决策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权在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即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大部分资本决定,而不是大部分股东。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注册资本、股东姓名、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属于公司章程中应当规定的事项,因此在减资时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改章程还需要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知。一般来说,这个问题将由于资产清单和财产清单一起讨论 注册资本的减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少资本时,有必要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这方面,《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本通知针对已知其确切联系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未联系的特定债权人和非特定潜在债权人(公众)。通知和公告是公司减少资本的法律义务,违反本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五条规定,公司未按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债权人保护程序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选择要求公司清偿或者减少资本。但是,根据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金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由经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全额支付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十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当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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