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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的一种代理行为。 越权代理的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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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也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产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财产权利的实现,通常需要出版、签订许可合同、版权转让来实现。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版权许可转让合同的谈判,版权使用费的计算,催收版税、稿酬,查阅使用人账目,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等繁琐的事务。为了节省著作权人的时间和精力,多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都会求助于擅长从事上述事务的人来代理相关的版权事务,这就是版权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那么,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是什么?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诉讼代理人的特征”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阅读。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 (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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