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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物价值超过了债务的,则抵押物拍卖之后清偿了欠款的余额返还给抵押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当...
从诉讼角度来看,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事实客观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为了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既使通知的行为存在瑕疵,也应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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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财产抵押无效(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最高额抵押债权能否转让最高额抵押债权能否转让,关键看债权转让时其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是否经过决算而得以确定。一经决算确定,最高额抵押债权就转变为普通抵押债权,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当然也可以依法转让该债权。有必要说明,即便最高额抵押债权在确定之前被转让,我们也不能直接依据《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而认定这种转让无效。因为《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立法本意是,禁止将一个最高额抵押分解为若干个可以随部分债权转移而转移的普通抵押,这也意味着,未经确定的最高额抵押债权被转让后,该被转让的债权不再具有原来的抵押担保权,而成为普通债权。
1、根据有关规定指出,车辆抵押在未进行登记时,抵押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合同也是。所以在购买后遇到纠纷,债权人会很麻烦。 2、抵押人无法理解车辆的权属,也是无法理解车辆之前是否有过抵押。 3、抵押期间,抵押人随时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该抵押的车辆,其他债权人也可要求债务人以该车辆清偿债务。
1、根据有关规定指出,车辆抵押在未进行登记时,抵押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合同也是。所以在购买后遇到纠纷,债权人会很麻烦。 2、抵押人无法理解车辆的权属,也是无法理解车辆之前是否有过抵押。 3、抵押期间,抵押人随时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该抵押的车辆,其他债权人也可要求债务人以该车辆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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