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1992年3月31日原《民法典》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原《民法典实施后,至199...
收养公证后办收养证明是必须要走的流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领养手续,取得民政部门发放的领养证,才算是领养合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办理收养公证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一致同意去办理公证或乙方提出办理公证。应当办理公证。如果双方均未提出办理,可以不办理。收养是否办理公证,收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主要看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表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