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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作为工伤认定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那么,什么是工伤鉴定呢?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工伤鉴定需...
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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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询问;工伤认定,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科室询问。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科学方法和手段,依据鉴定标准,对伤病劳动者的伤、病、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综合评定,它能够准确认定职工的伤残、病残程度,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有利于保障伤残、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都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力。职工或其亲属可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如果用人 单位认为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可直接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认为工伤经治疗虽然病情稳定了,但其劳动能力受到了损害,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其工伤职工及直系亲属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都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力。职工或其亲属可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认为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可直接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认为工伤经治疗虽然病情稳定了,但其劳动能力受到了损害,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其工伤职工及直系亲属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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